索 引 号 | 11640103010093749A/2022-00383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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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2-12-10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政策法规 | 效力状态 | 有效 |
责任部门 | 来源:宁夏广电新闻中心微信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我区结合实际制定了《进一步优化我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从风险区划定、隔离管理、核酸检测等六个方面提出18条进一步优化措施。
在科学精准划分风险区域方面
对已按小区(村组)划定的高风险区,根据疫情情况及时调整为按楼栋、单元、楼层、住户划分,组织落实好各项管控和服务保障措施。
不得采取各种形式的临时管控,严禁以各种方式封堵消防通道、单元门、小区门和村组入口。
严格落实高风险区“快封快解”要求,连续5天没有新增感染者的高风险区,及时解封。
在优化隔离管理措施方面
新诊断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般采取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就近进入方舱医院集中隔离收治。
新判定的密切接触者,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采取5天居家隔离,也可自愿选择集中隔离,第5天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
在优化核酸检测措施方面
对高风险岗位和高风险区以外的其他人员,实行愿检尽检措施。对已经布局设置的核酸采样点不得随意撤销、停止服务。
取消对进入高速公路服务区的人员核酸、抗原“双检”措施。
在调整入宁返宁人员防控措施方面
取消入宁返宁人员抵宁时下载“我的宁夏APP”申领健康码、单位及社区(村组)双报告要求。
取消入宁返宁人员抵宁时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措施,不再开展落地“双检”。取消区内人员跨市域流动查验检测措施。
入宁返宁人员不再实施3天3次核酸检测+5天不得前往人群密集公共场所+5天赋黄码措施。
在优化社会面管理措施方面
取消除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以外其他公共场所、机构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措施。
恢复餐饮单位堂食服务,密闭公共场所、校外培训机构恢复营业。
无疫情的学校开展正常线下教学活动。
以地市为单位制定辖区范围大型会议、活动、展览等人群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管理办法,指导会议活动有序举办。
以地市为单位,按照“一地一单位一策略”的原则,制定辖区重要机关、大型企业及监所等特定场所核酸检测、人员出入、健康监测等相关防控措施和管理办法,保证特定场所正常运行。
在强化医疗救治和疫苗接种方面
全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诊室)应设尽设、应开尽开,24小时接诊,不得拒诊、擅自停诊。
有就诊需求的居民可根据自身需要和就医意愿,自行或通过基层卫生机构转诊,就近到医疗机构就诊。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逢阳必接、逢阳必诊、逢阳必治,不得推诿拒诊。
全区各疫苗接种点应开尽开,按照“应接尽接”原则,聚焦提高60-79岁人群接种率、加快提升80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率,优化接种服务,保护重点人群。
以上优化调整措施自2022年12月9日12时起执行。后续我区将根据国家政策和疫情形势,持续优化调整相关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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