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40103010093749A/2022-00355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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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2-11-07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政策法规 | 效力状态 | 有效 |
责任部门 | 来源:人民网宁夏频道微信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近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在前期“稳保促”一揽子政策措施的基础上,聚焦“六稳”“六保”特别是当前全区经济运行和民生保障主要任务,从现在起到明年1月底,在全区开展“稳经济保民生百日行动”,全力打好四季度收官战、奋力实现明年开门红。为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全区稳经济保民生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并于近日印发,聚焦稳经济、保民生提出45条具体措施。
“‘稳经济保民生百日行动’的开展,以及《政策措施》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全区经济恢复提振,进一步巩固前三季度发展态势,加快经济补短板。”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45条政策措施聚焦受本轮疫情冲击影响较大的行业领域,用接续不断的政策组合拳“再扶一把”“再送一程”,为困难行业加油,为市场主体减负,为经济注入动能。
在稳经济方面,《政策措施》提出了26条任务措施。牢牢守住能源保供底线,加强与内蒙古、陕西、新疆主要产煤区对接,强化运力保障,多方增加煤炭供给。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坚持把重大项目建设作为稳经济的重要载体,“六个一百”项目、自治区100个重点项目和各地重点项目确保应开尽开、能开尽开。广泛开展项目建设“冬季无冬闲”活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冬季施工、节假日施工,加快项目室内施工、设备安装、项目收尾等工作,提高投资实物量。
加速批零住宿餐饮等行业回暖。对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行业2022年用电给予0.05元/千瓦时的补贴;对重点商圈、特色商业街区、公园、博物馆、剧场等休闲文娱场所推出的夜间商业、文化活动产生的电费,经申报审核后给予50%的补贴。鼓励保险机构开发符合餐饮、零售等行业企业风险保障需求的专属保险产品服务,扩大因疫情导致企业营业中断损失保险的覆盖面,提升理赔效率。各级财政要及时支付疫情隔离场所费用,年底前支付到位。
保民生方面,《政策措施》着力围绕“加大就业创业支持力度”“做好疫情受困群众临时救助”等,提出加大以工代赈项目调度及谋划,推动以工代赈助产业、促就业、增收入、扩消费。阶段性缓缴餐饮业、零售业等5个特困行业企业和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等17个困难行业企业,以及全区所有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单位应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对确诊为新冠肺炎阳性的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高龄低收入老年人、孤儿、低保边缘人口、返贫易致贫人口,按照城市不低于3000元、农村不低于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
《政策措施》要求,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强化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相结合,推动超常规调度和压茬式调度结合,更加精准调度经济运行、更加精准防控疫情、更加精准保障基本民生,确保“稳经济保民生百日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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