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40103010093749A/2022-00298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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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2-09-20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政策法规 | 效力状态 | 有效 |
责任部门 | 来源:宁夏日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9月19日,银川市对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使用政策予以调整,本次调整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为试行。
据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的调整,旨在有效解决缴存职工购房资金困难,减轻还贷压力。提取政策的调整主要体现“一人购房全家帮”,即:缴存职工本人公积金及其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互用于支付其本人及直系亲属在区内外购房款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贷款政策的调整提升缴存职工购房资金能力,缴存职工个人及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和可贷额度的提高,以及交易住房(二手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准入年限的延长、组合贷款和异地贷款支持范围的扩大等政策的实施,将有效增强银川市缴存职工解决自住刚性和改善性住房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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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可提取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偿还贷款本息,也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其直系亲属在区外(含区内各市县区)购买的自住住房购房款,或偿还其直系亲属在区外(含区内各市县区)的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商业按揭”组合贷款。缴存职工购买再交易住房(二手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房屋使用年限要求从20年延长到不得超过25年。提高缴存职工个人及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和贷款可贷额度,缴存职工个人购买自住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夫妻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80万元。同时,延长再交易住房(二手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准入年限、扩大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支持范围、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准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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