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640103010093749A/2022-00251 | 文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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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22-07-15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政策法规 | 效力状态 | 有效 |
责任部门 | 来源:宁夏日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宁夏近日出台《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行动方案(2022—2025年)》,明确24条具体举措,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加快宁夏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提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可及,扩大普惠性生活服务供给,大力发展社区便民服务,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生活服务发展效能。
生活性服务业是满足居民最终消费需求的服务,既有社会事业属性,又有产业属性,是公共物品和市场产品的组合。《方案》坚持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注重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集结多方资源,推进政府、市场和社会形成良性互动。同时聚焦基本、普惠和品质服务,强化多层次多样化供给保障。发挥城市、企业和社区服务三方面优势,集中力量打造宁夏服务品牌。其中,在普惠性生活服务方面,《方案》重点推进解决“一老一小”领域设施场地、运营条件、服务标准等问题,持续推进扩容。
生活性服务业涵盖基本公共服务、普惠性生活服务和品质生活服务。《方案》在落实国家政策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对3类生活性服务做了拓展创新,分类明确了政策导向。提出到2025年,全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为3.93人,医护比达到1:1.2;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80%。培育10个以上生活性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一批消费商圈、特色商业示范街、文化旅游休闲街区、康养度假区。城市“10分钟健身圈”覆盖率达到95%。
《方案》要求,各地要强化投入保障,统筹各类资源、用好各类专项资金,优先支持发展普惠性生活服务。积极运用支小再贷款工具支持包括生活性服务业企业在内的涉农领域、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发展。对利用存量建筑开展养老托育等普惠性生活服务的,可享受5年内不改变用地主体和规划条件的过渡期支持政策。 (记者 杨晓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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