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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跨省团队旅游 及“机票+酒店”业务的通知


        2022-06-21

        各市、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

        按照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的批复,即日起,恢复我区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并按照“一有序、一限量、两不得”原则和属地党委、政府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密切监测疫情信息,指导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及时调整旅游产品和团队行程,有序恢复跨省团队旅游。
        二、A级旅游景区要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游客上限不超过最大接待能力的75%,并确保游客信息可查询可追溯。
        三、不得组织前往和接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旅游团队,不得组团进出陆地边境口岸城市。
        四、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监管责任,加强监管,建立工作专班,全面开展培训,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防控科学精准实施跨省旅游“熔断”机制的通知》(文旅发电〔2022〕113号)要求,建立“熔断-恢复”动态管理实时评估机制,推进全区文旅活动持续稳定发展。
        五、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严格执行《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强化关键环节管理,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六、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密切关注各地疫情动态,特别是对有社会面感染者,但没有划定中、高风险等级的地区,要及时调整优化涉及相关地区的旅游产品和团队行程。


        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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